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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民主派47人初選案審訊第廿四周


《獨媒》 | 2023.07.30

何桂藍:初選為迫政權回應民意、若法庭認同爭民主屬顛覆是「攬炒普通法」

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16人否認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進入審訊第廿四周,參選新東的何桂藍繼續作供,續談及對35+不可能仍參選的看法,及對「攬炒」、「破局」等理解。

何指出,很多港人幻想香港可維持現狀,但她不會因想留住建在「浮沙上」的優勢和自由,而接受香港表面繁榮但實際不斷被破壞的現狀。而何明知35+不可能仍認為「選舉要打落去」,正是望展示港人的政治意志和實力,迫政權不得不在鎮壓或回應民意之間選擇——若最終大規模DQ,無異宣稱香港選舉與伊朗「冇乜分別」,讓全世界得知北京操縱選舉掩蓋港人真正意願,造成合法性危機。

何又認為,抗爭一方具理性基礎,是求生不是求死,指「攬炒」是絕望等說法抹殺2019年運動的創造性;她亦認為《國安法》下做什麼也沒用只是中共要港人接受的現實,望港人能「破局」,按自己規則行事令政權失去對民眾控制。

何又指,中共是極權為客觀描述,港人不想活在方方面面受政權嚴格控制的制度下。而選舉主任以她反對《國安法》為由指她不擁護《基本法》,何指自己擁護《基本法》,反認為《國安法》架空《基本法》。何亦否認意圖顛覆國家政權,指「理解」在大陸要求民主化屬顛覆,惟行使普通法的法庭若認可此邏輯是「攬炒普通法」。

此外,何形容「立場姐姐」的稱呼尷尬,指是屬於整場運動,其非常大的政治能量非因她而積聚。法官亦一度打斷何指非發表政治演說場合、其回答不相關,惟何反指法官對立法會理解少:「你點樣分咩係relevant咩係唔relevant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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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:不因留住浮沙上自由而接受香港不斷被破壞現狀、反抗才可改變香港宿命

何桂藍本周完成8天主問,並開始接受盤問。何上周已講述參選原因和對否決預算案的立場,本周繼續談及對香港政治狀況及「攬炒」、「破局」等的理解。

就參選宣言提及「或者最理性嘅選擇,係認命、放棄抵抗」,但「反抗,先可以改變到香港嘅宿命」,何解釋很多港人幻想香港可維持現狀,但她認為當一國不斷變化,兩制無可能不變,香港不可能永留在「無民主但都有自由」的幻想內,她亦不會因想留住本就「建立喺浮沙上面嘅privilege同自由」,而接受一個「表面繁榮但係實際上不斷破壞緊香港」的現狀,形容這是所有參與2019年運動的人的選擇。

何又指2012年後大陸情況不斷惡化,「香港憑咩覺得自己可以偏安一隅、維持住一個有法治有自由嘅地方呢?」,並指真正民主是指整個制度,而港人一直可以投票,但對規劃發展和公共開支等明顯「冇say」,中共實要香港走入「鳥籠式民主」,透過選舉吸納民意和民間政治能量,將之困在無出路亦無法改變的體制內。

何續指,港人常說「守住法治」、「守住議會」,但這種心態證實只會令情況越來越差,事實是「乜嘢都守唔住」,而她說「反抗先可改變香港宿命」,就是指即使明知會招致好大打壓,「唔去褪,而係堅持做我哋本身已經做緊嘅野」,才可改變香港宿命。何舉例,初選便是民間透過實踐所相信的民主,去抗衡當局以DQ和《國安法》恐嚇操縱選舉及打壓民主,故她望說服民眾議會仍能「助燃場運動」,而非「拖抗爭後腿」。

何:35+不可能仍參選為展港人政治意志 迫政權在鎮壓和回應民意間選擇

何桂藍作供期間多次表明,認為35+不可能,而立法會亦無法正常議事。那為何她仍要參選?入議會後又可以做什麼?

何指,當時認為「選舉要打落去」,因要透過投票展示港人有取得35席的實力和政治意志,迫政權不得不回應、不得不在鎮壓或妥協和回應民意之間做選擇。何強調無人迫政權鎮壓,而若當局以DQ等應對,便要面對「好大嘅合法性危機」,讓全世界得知北京透過操縱選舉掩蓋港人真正意願;但若港人決定「算喇咁我唔投票喇」,北京政府就達到目的,因不需處理任何事。

何亦認為,立法機關無法制衡行政機關,議會無法正常議事,甚至連要求官員交文件、最基本討論政策也做不到。法官問那她期望議員入立會做什麼,何坦言「想像唔到」,惟認為即使只有少數民主派仍可「文攻武鬥」,用盡僅餘權力曝光政府問題,當議員被暴力阻履行職責時亦應上前阻止。

何續指,立會制度是設計予殖民政府使用,故2019年運動是爭取改革整個制度。對議會無用為何仍參選,何坦言相信2020年無一個民主派可圓滿回答,她起初亦「答唔到」,直至看到初選61萬人投票,形容是無人想像過的局面。何指在法律場合或許每件事都很清晰,「有原因有結果有過程有動機」,但政治行動不是跟從此邏輯,「意義呢家嘢,做咗都未必搵得到,但唔做就一定搵唔到。」

image02 ▲ 何桂藍(資料圖片)

何:指「攬炒」是絕望抹殺2019運動創造性、不同意港人自視為大國角力「棋子」

事實上,上述說法與何桂藍就「攬炒」和「破局」的想法一脈相承。何曾以「博弈論」討論「攬炒」,以兩車迎面駛向對方喻香港和中國,指若香港不退讓,中國一方駕車撞來也會「遍體鱗傷」。何以此強調抗爭一方有很強的理性基礎,雖未必對中共直接構成損傷,但會將它推向選擇鎮壓或回應民意的位置,而「攬炒」是假設中共一定會過度反應。何再強調無人迫中共鎮壓,並指香港民主化本是中港政府憲制責任,但「既然佢選擇去破壞香港嘅制度,咁佢當然要承受返佢呢個選擇嘅代價啦」。

曾稱參選其中一個原因是想有身位演繹「攬炒」,何直言不同意當時有關「攬炒」的輿論有「自毀」傾向、強調犧牲和死。何強調「抗爭唔係求死,係求生嘅」,指中共「炒到埋嚟」時,港人的求生意志可以打開新的空間,犧牲和絕望等說法是抹殺2019年運動的創造性。

何續指,2020年5月中央宣布訂立《國安法》,美國亦取消香港特別待遇,很多人認為「攬炒」已發生、不再是目標,她遂提出「破局」概念來延續運動。何解釋當權者會設立很多不公平規矩,令民眾現實和心理上也受到局限,以為沒有選擇;但若民眾看到官方的現實並非唯一現實、突破規矩按自己規則行事,政權就會失去對民眾的控制。

何續指,《國安法》令社會恐慌,覺得做什麼也「送頭」,但何認為這只是中共要求港人接受的說法,並非她所見的現實,她望說服港人不要覺得有《國安法》就無抗爭餘地、放棄選舉;何又指,當時很多港人覺得中美角力下香港只是一隻棋子,甚至主動迎合「棋子」的角色,只關注美國如何對付中共,惟何指2019年運動精神在於不可再有「靠人」的心態,故「香港人應該堅持返自己嘅抗爭,做返自己嘅嘢」。

法官一度問到,是否認為《國安法》後仍可合法表達,何指兩辦譴責郭榮鏗後她雖擔心某些審議行為或違《國安法》,但從無想過「撳個反對掣就係犯法」,直言這對在港生活30年的她簡直是「匪夷所思」。

何其後在盤問時亦表示,雖大部分人認為「攬炒」於5月底已發生,不過她眼中「攬炒」不是目標,而是「唔怕付出代價嘅心態」,故「冇話完唔完」;她亦認為本地打壓和國際制裁不會加劇「攬炒」,「除非你玩到(港元與美元)脫鈎㗎啫」。

image03 ▲ (資料圖片)

何:中共是極權為客觀描述、港人不想活在「方方面面受政權嚴格控制」下

新東初選論壇於6月底舉行,何指當時很多聲音望民主派能團結一致取得「35+」、亦覺得「墨落無悔」的爭拗很煩,惟何認為所謂「鬥黃」是很重要的路線辯論,指過往選舉論壇只集中質問建制派,從無處理過民主派間的分歧,而當時新東候選人除追求民主外,「基本上大家都係冇乜common ground(共同之處)」嘅」。

就論壇提「同全香港人一齊抗擊中共極權」,何指中共是「極權」為學界共識,有「全面控制」之意。辯方問何的說法是帶貶義抑或事實陳述,法官陳慶偉說看不到兩者分別。辯方解釋若形容美國為「極權」或帶貶義,因美國並非極權,又指極權是指獨裁、一黨專政。

陳慶偉續問日本和俄羅斯是否「極權」,並指日本基本上也是一黨,何高聲說:「唔係啊,日本有共產黨㗎」,李運騰則指法庭不關注學術定義,只關注被告當時想法。何最後指,形容中共極權是「客觀描述」,與褒貶無關,而她想表達香港人不希望活在一個「方方面面都受到政權嚴格控制嘅制度之下」。

而就鄒家成於《國安法》後的新東民間論壇提到每個代議士都應以任何手段癱瘓議會,何認為「癱瘓議會」是建制派說法,她不認同被人扭曲批評時要跟別人語言去講,但如「癱瘓議會」是指「盡責審議」,「我認同每一個代議士都應該要咁做」,法官指「共謀者原則」或適用。

何:望說服選民違慣性不理勝算投票 若大規模DQ會釀合法性危機

初選於7月11至12日舉行,何桂藍亦於不同場合談及初選和抗爭的意義。何曾指港人抗爭開啟了真正歷史性變革的可能,解釋2019年運動後,港人明白追求民主一定有代價,無法迴避香港已無可能維持現狀,亦意識到不能單靠領袖要自己「落場」。何認為比起大國博弈或地緣政治,這些人心的改變「先至真正令到變革有可能發生」。

何亦指當時初選意義已不止是選出最強隊伍參與正式選舉,加上《國安法》後或會取消正式選舉,故望說服選民違背「慣性」,在「仲有得投票」時,不去想勝算或DQ,仍投選最認同的路線。

何勝出初選後,續表示要繼續說服溫和派「為何要利用立法會選舉,觸發憲政危機」。她解釋當時有溫和派想避免大規模DQ,但何認為若有大規模DQ,屬前所未見及有相當震撼性,無異於宣稱香港選舉「同伊朗都冇乜分別」,亦是明顯打壓民主派並完全改變立會選舉的遊戲規則,會造成合法性危機。

何強調,即使最後立會面目全非亦非他們責任,而當時預測絕大部分「Plan A」和非常多「Plan B」會被DQ。何自己也有「Plan B」,但當時心態是視乎誰能入閘再決定。

image04 ▲ 初選投票日次日,天水圍天瑞邨票站大排長龍。(資料圖片)

何指擁護《基本法》惟被《國安法》架空、若法庭認同爭民主為顛覆是「攬炒普通法」

何桂藍最終被DQ,理由是不擁護《基本法》。何指政府對「擁護」的定義經常改變,難以理解香港民族黨陳浩天一案對「擁護」定義包括「推廣」。何並指「我自己嘅眼中,我係擁護(《基本法》)」,因當中有很多權力相互制衡的內容。

對選舉主任以反對《國安法》為由指何不擁護《基本法》,何質疑屬主觀判斷,又指《國安法》與《基本法》有衝突時以前者為準,而《國安法》不受司法監督、僭越立法會職能,並透過納入《基本法》附件三實施,感覺《基本法》被架空,「《國安法》嘅出現,令到《基本法》成為咗condom囉。」何講述她對《國安法》理解時,法官李運騰多次說《國安法》不完全是這樣說,但理解是她的想法,陳慶偉亦打斷指不認為要深究,「法庭也有限度」。

何續指被DQ後,團隊雖失落但「我好興奮」,直言曾「天真」以為入到立會繼續議會抗爭的人才會因初選被捕。她亦認為當時「跨光譜大規模DQ」是對民主派最有利、對政權反而有損害,因可破除大家對「跟住制度行就會有結果」的迷信,讓市民看清政權在有被挑戰的可能時會直接破壞制度,亦反映不一定要退縮和妥協自保才得到好結果。

何否認與其他被告協議無差別否決預算案、癱瘓政府、解散立法會和令特首下台。而對控方指她當選後會濫用職權,何回應是想「還原返個職能」;至於控方指她意圖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,何否認,並指她「理解」為何中國大陸的邏輯下,要求民主化是「顛覆」政權,「但係如果一個普通法嘅court要endorse(認可)呢個諗法,我覺得係攬炒緊普通法」。

何指難言抗爭派記者會無發言人、事前無討論否決預算案

另外,就7月15日的抗爭派記者會,何指難說是誰發起,又指抗爭派與傳統民主派界線模糊,她曾邀陳志全出席但「食檸檬」,形容對方「唔願意同抗爭派企埋一齊」。

抗爭派同日發布「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」,何指是記者會前大家提早到場商討,難具體說是誰寫,並指當時建制媒體流傳參選人確認書須支持《國安法》,她與部分人憂政府因此毋須回應初選61萬票數民意,故召記者會強調這是「掩眼法」,「D唔DQ從來都唔取決於嗰個候選人有冇簽確認書」。聲明表明反對國安法,亦提出約見泛民磋商,望民主派就簽署的取態團結一致,不過何印象中沒有相關會面、傳統民主派亦無回應,確認書終亦無相關條款。

就會上岑敖暉和王百羽提及會否決預算案,何指與會者事前無討論否決財案,又指岑或任何發言者均不是抗爭派的發言人。至於何本人,她指無承諾過否決預算案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,所有選舉單張亦無提及,因不認為否決可直接迫使政府回應,不想助長兩者聯繫,但她有在很多場合講述為何應否決預算案。

控方盤問時亦指梁晃維和岑敖暉發言談及「我哋」是包括何桂藍。對於一般人會認為何是梁所指「我哋」的一部分,何稱「可以咁講」,而控方指岑說「呢一度全部」也包括何,何稱「呢個係岑生相信嘅」。

image05 ▲ 2020年7月15日 抗爭派記者會(資料圖片)

何指預算案必反映五大訴求、不論內容否決「程序上講唔通」

何亦認為,雖她認同議員有權基於政治訴求否決財案,但岑敖暉會上稱不論內容也會否決是有「謬誤」、「程序上講唔通」,因政府若回應五大訴求必在預算案反映,如撤回暴動定性相信律政司就「使少好多錢」;若重啟政改,當局進行全港性諮詢亦涉大量金錢。

何在盤問亦表示,認為五大訴求中最重要是「雙普選」,因有了雙普選後其他事情可慢慢解決,而各人對民主化想像不同,她要求政府回應不是要爭取她想要的制度,而是爭取重啟政改,讓全香港人一同參與討論。何亦指立法會不是選35人入中聯辦或與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傾,強調「佢要傾,佢需要同全香港人一齊傾」。

何指戴耀廷欲包攬最多人參與、指「立場姐姐」名字尷尬 政治能量非因自己積聚

此外,繼上周談及戴耀廷草擬條款如「出奇蛋」、形容戴「不民主」是「好唔公道」,何本周再指,曾稱可獲40甚至46議席的戴耀廷,由2017年倡「填白區」至2020年初選的思路如一,就是檢視制度看有否空間令更多人參與,而他草擬「會積極運用」基本法權力條款,也是盡所能將盡量多民主派包括在初選中。

何桂藍在盤問下,亦確認組織者從無給出新東會議議程、會議紀錄及協調共識的文件。何又自言簽提名表格時無看過內容,但理解當中指共識是辦公民投票和論壇等。她亦不同意「李伯盧」稱協調於5月已完成及所有候選人同意簽署協議書,重申新東當時「有嘢未解決」,她以為有第三次會議但終沒有。

此外,何同意對「立場姐姐」稱呼不太受落,解釋若在運動出名會成為資產、如「名聲嘅暴發戶」,但「立場姐姐」名字「非常之尷尬」,人們是因抗爭者「無臉孔」而改為關注直播抗爭者行動的她。何認為該稱呼「屬於成場運動」,雖然積聚的政治能量非常大,但不因她本人而積聚,而是很多無名抗爭者行動帶給港人感受聚合而成的「icon」。

官打斷何回答指非發表政治演說場合 何反指官對立法會理解少

法官陳慶偉本周亦問何有沒有告訴戴耀廷,初選是浪費時間和金錢,惟何表示非常不同意,指社運很少達到最初訴求,但過程會打開新的空間,又指大部分港人心知中共治下爭民主「從來都係一場妄想」。

法官李運騰一度打斷,指這並非發表政治演說的場合,惟何指法官可作出定義和發問,但她不准回答是「好唔公平」。法官陳慶偉指其回答不相關,惟何質疑「其實你哋對立法會嘅理解咁少,你點樣分咩係relevant咩係唔relevant?」,又表明「你呢個判斷係好有瑕疵嘅」,陳慶偉反駁其錯誤只是由上訴庭糾正。

案件明續審,何桂藍將繼續接受盤問。

案件編號:HCCC69/20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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